DB37/T 1063-2008
园区乡镇(办事处)政府安全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08-12-04 实施时间:2009-01-01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园区乡镇(办事处)的发展也越来越迅速。为了保障园区乡镇(办事处)的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一、基本要求
1. 园区乡镇(办事处)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2. 园区乡镇(办事处)政府应当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 园区乡镇(办事处)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4. 园区乡镇(办事处)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组织管理
1. 园区乡镇(办事处)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2. 园区乡镇(办事处)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3. 园区乡镇(办事处)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应急管理职责,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
1. 园区乡镇(办事处)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 园区乡镇(办事处)政府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燃气等特种设备的监管,确保安全生产。
3. 园区乡镇(办事处)政府应当加强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领域的监管,确保安全生产。

四、应急管理
1. 园区乡镇(办事处)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园区乡镇(办事处)政府应当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应对和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园区乡镇(办事处)政府应当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五、安全检查
1. 园区乡镇(办事处)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2. 园区乡镇(办事处)政府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燃气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3. 园区乡镇(办事处)政府应当加强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领域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六、安全教育
1. 园区乡镇(办事处)政府应当加强安全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 园区乡镇(办事处)政府应当加强对学校、幼儿园、社区等场所的安全教育,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相关标准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
GB/T 3098.1-2010 机械安全术语
GB/T 27922-2011 矿山安全标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