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矿山尾矿干排的设计、建设、运行、监测、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
二、术语和定义
2.1 尾矿干排
指矿山尾矿通过浓密机、过滤机等设备处理后,将固体尾矿输送到尾矿库中,通过尾矿管道或渠道排放到指定区域的工程。
2.2 尾矿库
指存放尾矿的区域,包括尾矿堆置区、尾矿坝、尾矿池等。
2.3 尾矿
指矿山选矿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磨矿尾矿、浮选尾矿、重选尾矿等。
2.4 尾矿干排事故
指尾矿干排在设计、建设、运行、监测、维护和管理等方面出现的安全事故,包括尾矿干排破裂、泄漏、决堤、滑坡等。
三、设计要求
3.1 尾矿干排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应考虑尾矿的性质、产量、输送距离、排放方式等因素,确保尾矿干排的安全稳定运行。
3.2 尾矿干排的设计应考虑地质、水文地质、气象等因素,应进行充分的勘察和评估,确保尾矿干排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3 尾矿干排的设计应考虑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应采用节能、环保、资源化的技术和设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四、建设要求
4.1 尾矿干排的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尾矿干排的安全稳定运行。
4.2 尾矿干排的建设应进行充分的地质、水文地质、气象等勘察和评估,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尾矿干排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3 尾矿干排的建设应采用节能、环保、资源化的技术和设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尾矿干排的环保性和可持续性。
五、运行要求
5.1 尾矿干排的运行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运行,确保尾矿干排的安全稳定运行。
5.2 尾矿干排的运行应进行充分的监测和管理,应及时发现和处理尾矿干排的异常情况,确保尾矿干排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5.3 尾矿干排的运行应采用节能、环保、资源化的技术和设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尾矿干排的环保性和可持续性。
六、监测要求
6.1 尾矿干排的监测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应对尾矿干排的水质、水量、渗流、变形等进行监测,确保尾矿干排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6.2 尾矿干排的监测应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应及时发现和处理尾矿干排的异常情况,确保尾矿干排的安全稳定运行。
6.3 尾矿干排的监测应采用先进的监测技术和设备,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七、维护和管理要求
7.1 尾矿干排的维护和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尾矿干排的安全稳定运行。
7.2 尾矿干排的维护和管理应进行充分的计划和组织,应及时发现和处理尾矿干排的异常情况,确保尾矿干排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7.3 尾矿干排的维护和管理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确保维护和管理的效果和质量。
相关标准
GB/T 19481-2004 矿山环境保护规范
GB/T 19482-2004 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GB/T 19483-2004 矿山环境监测规范
GB/T 19484-2004 矿山环境管理规范
GB/T 19485-2004 矿山环境修复技术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