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1692-2010
炼钢转炉生产余热利用导则
发布时间:2010-11-22 实施时间:2010-12-01
炼钢转炉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余热,如果不能有效地利用这些余热,不仅会造成能源的浪费,还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因此,炼钢转炉生产余热的利用已经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标准规定了炼钢转炉生产余热的利用范围,包括炉顶燃气余热、炉顶烟气余热、炉渣余热、热风炉余热等。同时,本标准还规定了余热利用的技术要求,包括余热回收的效率、余热回收系统的稳定性、余热回收系统的安全性等。
在设备选型方面,本标准规定了余热回收设备的选型原则,包括设备的可靠性、设备的经济性、设备的适用性等。同时,本标准还规定了余热回收设备的安装和调试要求,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在运行管理方面,本标准规定了余热回收系统的运行管理要求,包括系统的日常维护、系统的定期检查、系统的故障处理等。同时,本标准还规定了余热回收系统的监测要求,以确保系统的运行状态。
总之,本标准的制定旨在促进炼钢转炉生产余热的合理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各炼钢企业应当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加强余热利用工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相关标准
GB/T 12314-2009 钢铁工业节能技术规范
GB/T 30789-2014 钢铁工业余热综合利用技术规范
GB/T 30790-2014 钢铁工业余热发电技术规范
GB/T 30791-2014 钢铁工业余热回收利用技术规范
GB/T 30792-2014 钢铁工业余热利用节能评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