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2575-2014
鲁菜 清炒虾仁
发布时间:2014-10-13 实施时间:2014-11-10
鲁菜是中国八大菜系之一,以山东省为代表,以其独特的风味和烹饪技艺而闻名于世。清炒虾仁是鲁菜中的一道经典菜品,以其鲜美可口、清淡爽口而备受青睐。为了保证鲁菜清炒虾仁的质量和口感,制定了DB37/T 2575-2014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鲁菜清炒虾仁的原料、制作工艺、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要求。其中,原料要求使用新鲜、无异味、无污染的虾仁,制作工艺要求先将虾仁去壳、去肠泥、洗净,再用高温短时间翻炒,保证虾仁的鲜嫩口感。质量要求包括外观、色泽、口感、营养成分等方面,检验方法则包括感官检验和化学检验等。
标准还规定了鲁菜清炒虾仁的标志和包装要求,标志应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包装应符合食品卫生标准,保证产品的安全和卫生。运输和储存要求应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潮湿等情况,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口感。
该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鲁菜清炒虾仁的生产和销售,保证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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