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 836-2015
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发布时间:2015-10-13 实施时间:2016-04-13
水泥是建筑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之一。然而,水泥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占据了很大比例,不仅对环境造成了污染,也增加了生产成本。因此,制定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对于促进水泥行业的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DB37/ 836-2015 标准规定了水泥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限额,包括熟料生产能耗、水泥磨粉能耗、熟料烧成能耗等。其中,熟料生产能耗限额为标准煤消耗量不超过130千克/吨熟料,水泥磨粉能耗限额为标准煤消耗量不超过45千克/吨水泥,熟料烧成能耗限额为标准煤消耗量不超过530千克/吨熟料。此外,标准还规定了水泥生产过程中的其他能源消耗限额,如电力消耗、天然气消耗等。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促进水泥行业的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可以引导水泥企业加强节能减排工作,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标准的实施可以促进水泥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创新,推动行业向高效、环保、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相关标准
GB/T 1345-2005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 176-2008 水泥标准砂
GB/T 17671-1999 水泥包装袋
GB/T 2015-2005 水泥试验方法
GB/T 20491-2006 水泥生产用原材料化学分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