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2737.4-2015
生态文明乡村(美丽乡村)建设规范 第4部分:公共服务
发布时间:2015-12-18 实施时间:2016-01-01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乡村的发展。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是当前乡村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则是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标准旨在规范生态文明乡村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公共服务设施的质量和效益,为乡村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保障和服务保障。

1. 规划要求
(1)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应当与乡村规划相衔接,充分考虑乡村居民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合理布局,确保公共服务设施的覆盖面和服务范围。
(2)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应当充分考虑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推广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等先进技术和设备。

2. 建设要求
(1)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建设质量和安全。
(2)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当充分考虑乡村居民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合理布局,确保公共服务设施的覆盖面和服务范围。
(3)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当充分考虑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推广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等先进技术和设备。

3. 管理要求
(1)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确保公共服务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2)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应当加强对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及时发现和处理设施故障。
(3)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应当加强对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
(4)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应当加强对设施的环境保护,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 维护要求
(1)公共服务设施维护应当建立健全的维护制度和维护机制,确保公共服务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2)公共服务设施维护应当加强对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及时发现和处理设施故障。
(3)公共服务设施维护应当加强对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
(4)公共服务设施维护应当加强对设施的环境保护,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相关标准
GB/T 50378-2019 城市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导则
GB/T 50379-2019 城市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范
GB/T 50380-2019 城市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管理规范
GB/T 50381-2019 城市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维护规范
GB/T 50382-2019 城市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评价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