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 839-2016
营业性道路运输企业载客汽车燃料消耗限额
发布时间:2016-04-29 实施时间:2016-05-29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道路运输业的发展也越来越快速。但是,道路运输业的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标准和政策,其中之一就是《营业性道路运输企业载客汽车燃料消耗限额》标准。

该标准适用于营业性道路运输企业的载客汽车,包括客车、旅游车、出租车等。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型的载客汽车的燃料消耗限额,具体如下:

1.客车:每百公里燃料消耗不得超过18升;
2.旅游车:每百公里燃料消耗不得超过20升;
3.出租车:每百公里燃料消耗不得超过12升。

营业性道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车辆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燃料消耗的控制。同时,营业性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节能意识,减少不必要的燃料消耗。

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营业性道路运输企业,相关部门将会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暂停营业等。

该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促进道路运输企业的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相关标准:
1. GB 18352.5-2013 汽车排放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 第5部分: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
2. GB 18352.6-2016 汽车排放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 第6部分: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
3. GB 19578-2014 道路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4. GB 20997-2007 道路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5. GB 18352.7-2016 汽车排放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 第7部分:混合动力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