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2882-2016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发布时间:2016-12-07 实施时间:2017-01-08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也是国家的重要战略。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DB37/T 2882-2016《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标准,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现对安全生产风险的有效预防和控制。

该标准规定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基本要求、组成和实施步骤。其中,基本要求包括:明确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目标和任务;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组织架构;制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工作程序和标准;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信息管理和技术支撑体系;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评估和监督检查等。

组成方面,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由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应急预案、监控和监测、信息管理和技术支撑等六个方面组成。其中,风险分级是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核心,要求企业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和分级,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实施步骤方面,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实施包括:确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实施范围和目标;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组织架构和工作程序;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分级;制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监控和监测体系;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评估和监督检查等。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控制事故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应当按照该标准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加强对安全生产风险的预防和控制,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

相关标准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0-2011 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27922-2011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