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2895-2016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
发布时间:2016-12-23 实施时间:2017-01-23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二、术语和定义
2.1 危险化学品
指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过程中,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等危险性质,可能对人体、动植物、环境等造成危害的化学物质。

2.2 应急救援
指在突发事件发生后,采取紧急措施,尽快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行动。

2.3 应急救援队伍
指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组织,具有一定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装备,能够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2.4 应急处置
指在突发事件发生后,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行动。

三、建设要求
3.1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建设、协同配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3.2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根据所属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情况,确定应急救援队伍的规模和能力。

3.3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包括应急救援队长、应急救援人员、医疗救护人员等。

3.4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必要的装备和器材,包括应急救援车辆、应急救援器材、通讯设备等。

3.5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任务分工、应急处置流程、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四、组织管理
4.1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领导责任、管理职责、工作任务等内容。

4.2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包括应急救援队伍编制、人员管理、装备管理、预案管理等内容。

4.3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

五、人员配备
5.1 应急救援队长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应急处置经验,能够组织和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5.2 应急救援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应急处置经验,能够熟练操作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

5.3 医疗救护人员应当具备相关医疗知识和应急处置经验,能够进行现场救护和转运伤员。

六、装备配置
6.1 应急救援车辆应当具备应急救援功能,包括应急救援车、应急救援摩托车等。

6.2 应急救援器材应当具备应急救援功能,包括呼吸器、防护服、泵等。

6.3 通讯设备应当具备应急救援功能,包括对讲机、手机、卫星电话等。

七、培训考核
7.1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

7.2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定期开展应急救援考核,检验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

八、应急演练
8.1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

8.2 应急救援演练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演练方案,模拟突发事件,检验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

相关标准
GB 5084-2015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规范
GB/T 16487.1-2017 环境应急救援体系 第1部分:一般要求
GB/T 16487.2-2017 环境应急救援体系 第2部分:应急预案编制
GB/T 16487.3-2017 环境应急救援体系 第3部分:应急资源保障
GB/T 16487.4-2017 环境应急救援体系 第4部分: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