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2903.32-2017
鲁菜 虾籽炒春笋
发布时间:2017-04-07 实施时间:2017-05-01


鲁菜虾籽炒春笋是山东省传统的地方名菜之一,以虾籽和春笋为主要原料,烹制出色香味俱佳的菜品。为了保证鲁菜虾籽炒春笋的质量和口感,制定了DB37/T 2903.32-2017标准。

原料
1. 虾籽:应选用新鲜、无异味、无杂质的虾籽。
2. 春笋:应选用新鲜、无虫害、无霉变、无病害的春笋。
3. 其他辅料:食盐、味精、鸡精、料酒、葱、姜、蒜、花椒、干辣椒、清汤等。

制作工艺
1. 虾籽处理:将虾籽洗净,用清水浸泡30分钟,去除杂质和异味。
2. 春笋处理:将春笋去皮,切成片状,用清水浸泡30分钟,去除涩味。
3. 烹制过程:将虾籽和春笋放入锅中,加入清汤,用中火煮沸,撇去浮沫,加入调料,用大火翻炒均匀,出锅前加入葱姜蒜末和干辣椒炒香即可。

质量要求
1. 菜品色泽金黄,虾籽和春笋熟透,口感鲜嫩。
2. 菜品无异味、无杂质、无霉变、无虫害、无病害。
3. 菜品的盐度、鲜味、香味、口感应符合消费者的需求。

检验方法
1. 外观检验:检查菜品的色泽、形状、大小、表面质量等。
2. 感官检验:检查菜品的口感、香味、鲜味、咸度等。
3. 化学检验:检查菜品的盐度、营养成分等。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1. 标志:应在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2. 包装:应采用无毒、无异味、无污染的包装材料,包装应牢固、密封、防潮、防震。
3. 运输:应采用无异味、无污染的运输工具,运输过程中应防止碰撞、挤压、日晒雨淋等。
4. 储存:应存放在干燥、阴凉、通风、无异味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相关标准
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检验通则
GB 500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