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2903.128-2017
鲁菜 荷香鲤鱼
发布时间:2017-04-07 实施时间:2017-05-01
荷香鲤鱼是鲁菜中的一道传统名菜,以其鲜美的口感和独特的荷香味道而闻名。为了保证荷香鲤鱼的质量和食品安全,山东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了DB37/T 2903.128-2017《鲁菜 荷香鲤鱼》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荷香鲤鱼的选材要求。荷香鲤鱼应选用新鲜、无异味、无污染的鲤鱼,鱼体应完整,鱼鳞应鲜亮,鱼肉应紧实。同时,标准还规定了荷香鲤鱼的加工要求,包括去鳞、去鳃、去内脏、去头尾、切片等。
在烹饪方面,标准规定了荷香鲤鱼的烹饪方法和调料。荷香鲤鱼应采用清蒸的方式进行烹饪,烹饪时间应控制在10-15分钟之间。调料方面,应选用新鲜的荷叶、葱、姜、蒜、酱油、料酒、盐、味精等,以增强荷香鲤鱼的口感和香味。
此外,标准还规定了荷香鲤鱼的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要求。荷香鲤鱼的质量指标包括外观、色泽、气味、口感等,应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食品安全方面,荷香鲤鱼应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和微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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