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2988-2017
地理标志产品 明水香稻生产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17-08-18 实施时间: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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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香稻是中国传统的优质稻米品种之一,以其香气浓郁、口感细腻、营养丰富等特点而闻名于世。为了保证明水香稻的品质和特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DB37/T 2988-2017《地理标志产品 明水香稻生产技术规程》。
该标准规定了明水香稻的生产技术要求,包括品种选育、种植管理、收获加工等方面的内容。其中,品种选育要求选用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优质稻种,种植管理要求采用科学的种植技术,包括土壤改良、施肥、灌溉、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内容,收获加工要求采用先进的收获和加工技术,保证稻米的品质和口感。
该标准还规定了明水香稻的生产地域范围,即黑龙江省明水县境内的特定区域。只有在该地区生产的稻米才能被称为“明水香稻”,并且必须符合该标准的要求。
通过实施该标准,可以保证明水香稻的品质和特色,提高明水香稻的生产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同时也可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相关标准:
GB/T 17238-1998 地理标志产品分类与代码
GB/T 18779-2002 地理标志产品商标使用管理办法
GB/T 18780-2002 地理标志产品商标使用管理规范
GB/T 18781-2002 地理标志产品商标使用管理程序
GB/T 18782-2002 地理标志产品商标使用管理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