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409-2018
“山东老字号”认定通则
发布时间:2018-08-17 实施时间:2018-09-17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传统工艺和文化逐渐被淘汰和遗忘。为了保护和传承山东省的传统工艺和文化,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山东老字号》认定通则,旨在认定具有历史、文化、技艺等特色的企业为“山东老字号”,并给予相应的荣誉和保护。

该标准规定了认定条件、程序、标准和管理要求等内容。其中,认定条件包括企业的历史、文化、技艺等方面的要求;认定程序包括申请、初审、公示、复审等环节;认定标准包括企业的历史、文化、技艺等方面的评价标准;认定管理要求包括认定机构的职责、认定结果的公示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该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护和传承山东省的传统工艺和文化,激发企业的创新和发展活力,提高企业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同时,也可以促进山东省的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

相关标准:
GB/T 18779-2003 中国老字号
GB/T 18780-2003 中国驰名商标
GB/T 18781-2003 中国名牌产品
GB/T 18782-2003 中国优秀新产品
GB/T 18783-2003 中国著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