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108-2018
规模化兔场生物安全体系
发布时间:2018-02-02 实施时间:2018-03-02


随着人们对兔肉、兔毛等兔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规模化兔场的建设也越来越普遍。然而,兔场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各种生物安全隐患,如疫病传播、环境污染等,这些问题不仅会影响兔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还会对人类健康造成威胁。因此,建立规范的生物安全体系对于规模化兔场的发展至关重要。

DB37/T 3108-2018规定了规模化兔场生物安全体系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兔场环境要求:要求兔场建筑、设施、设备等符合卫生标准,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防止病原微生物的滋生和传播。

2. 兔只管理要求:要求兔只的选育、饲养、疫苗接种等符合规范,保证兔只的健康和生产性能。

3. 疫病防控要求:要求兔场建立健全的疫病防控体系,包括疫苗接种、疫情监测、病死动物处理等方面的要求,保证兔场的疫情得到及时控制和处理。

4. 兔产品生产要求:要求兔产品的生产过程符合卫生标准,包括屠宰、加工、包装等方面的要求,保证兔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通过建立规范的生物安全体系,可以有效地保障兔场生产的安全和质量,提高兔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也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健康的兔产品。

相关标准:
GB/T 19569-2004 兔肉质量
GB/T 19570-2004 兔毛质量
GB/T 19571-2004 兔皮质量
GB/T 19572-2004 兔肉加工品质量
GB/T 19573-2004 兔毛加工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