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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 3416.1-2018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是我国环保部门制定的一项重要标准,旨在规范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水污染物的排放,保护水环境,维护人民健康。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排放限值
该标准规定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包括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铜、锌、铅、镉、汞、六价铬、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氯离子、总悬浮物等指标。其中,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等指标的排放限值分别为0.5mg/L、0.05mg/L、15mg/L、0.5mg/L、15mg/L、10mg/L。其他指标的排放限值也都有具体规定。
2.监测要求
该标准还规定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水污染物的监测要求,包括监测频次、监测方法、监测点位等。其中,监测频次为每年至少2次,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监测点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3.处罚措施
该标准还规定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水污染物排放不符合标准的处罚措施,包括责令改正、罚款、停产整治等。对于严重违法行为,还可以采取吊销许可证、关闭企业等措施。
综上所述,DB37/ 3416.1-2018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标准,对于保护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水环境、维护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企业和单位应严格遵守该标准,加强水污染物排放管理,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
相关标准:
1.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2. GB 3097-1997 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3. HJ 2052-2017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4. HJ 535-2009 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5. HJ 535-2009 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