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489-2019
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19-01-29 实施时间:2019-03-01


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农产品中毒事件的发生,山东省制定了《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本标准),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的技术要求、抽样方法、抽样量、抽样器具、抽样地点、抽样时间、抽样人员、抽样记录等内容。

技术要求
1. 抽样人员应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本标准的要求。
2. 抽样器具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且应经过检定合格。
3. 抽样过程中应注意卫生和安全,避免污染和交叉感染。
4. 抽样前应对抽样器具进行清洗和消毒,避免对样品造成污染。
5. 抽样过程中应注意保持样品的原样性和代表性,避免样品的变质和损失。

抽样方法
1. 抽样方法应根据不同的农产品和监测项目进行选择,确保抽样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2. 抽样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如有特殊要求,应在抽样前进行说明。

抽样量
1. 抽样量应根据不同的农产品和监测项目进行选择,确保抽样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2. 抽样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如有特殊要求,应在抽样前进行说明。

抽样器具
1. 抽样器具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且应经过检定合格。
2. 抽样器具应在抽样前进行清洗和消毒,避免对样品造成污染。
3. 抽样器具应在抽样后进行清洗和消毒,避免对下一次抽样造成污染。

抽样地点
1. 抽样地点应根据不同的农产品和监测项目进行选择,确保抽样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2. 抽样地点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如有特殊要求,应在抽样前进行说明。

抽样时间
1. 抽样时间应根据不同的农产品和监测项目进行选择,确保抽样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2. 抽样时间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如有特殊要求,应在抽样前进行说明。

抽样人员
1. 抽样人员应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本标准的要求。
2. 抽样人员应在抽样前进行清洗和消毒,避免对样品造成污染。
3. 抽样人员应在抽样后进行清洗和消毒,避免对下一次抽样造成污染。

抽样记录
1. 抽样记录应详细记录抽样的时间、地点、抽样人员、抽样器具、抽样量等信息。
2. 抽样记录应保存至少两年,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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