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481-2018
政务服务“一次办好”工作规范 第1部分:总则
发布时间:2018-12-29 实施时间:2019-01-29
政务服务是政府为人民群众提供的一项重要服务,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了提高政务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务服务的需求,各级政府部门应当积极推行“一次办好”工作,即在一次办理中完成所有手续和程序,减少人民群众的办事时间和办事成本。
为了规范政务服务“一次办好”工作,本标准制定了以下要求:
1.政务服务“一次办好”应当遵循“便民、快捷、高效、规范”的原则,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政务服务“一次办好”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3.政务服务“一次办好”应当注重服务流程的优化和改进,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程序,提高服务效率。
4.政务服务“一次办好”应当注重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和满意度。
5.政务服务“一次办好”应当注重服务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6.政务服务“一次办好”应当注重服务创新和改革,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7.政务服务“一次办好”应当注重服务宣传和推广,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务服务“一次办好”的认知和信任。
相关标准
GB/T 22239-2008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规范
GB/T 22240-2008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质量评价标准
GB/T 22241-2008 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规范
GB/T 22242-2008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流程规范
GB/T 22243-2008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监督与评估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