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472-2018
省级地名文化遗产认定规范
发布时间:2018-12-29 实施时间:2019-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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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地名文化遗产是指具有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价值的地名,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护和传承地名文化遗产,促进地名文化的研究和发展,国家民政部、国家文物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联合发布了《省级地名文化遗产认定规范》。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认定范围:规定了省级地名文化遗产的认定范围,包括地名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价值等方面。
2.认定标准:规定了省级地名文化遗产的认定标准,包括地名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价值等方面的评价标准。
3.认定程序:规定了省级地名文化遗产的认定程序,包括申报、初审、公示、评审、公示结果等环节。
4.认定结果:规定了省级地名文化遗产的认定结果,包括认定证书、认定牌匾、认定文件等。
5.管理与保护:规定了省级地名文化遗产的管理与保护措施,包括建立档案、制定保护计划、加强监管等。
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省级地名文化遗产的认定工作,保护和传承地名文化遗产,促进地名文化的研究和发展。
相关标准:
GB/T 12363-2016 中国地名汉字拼音字母转换规则
GB/T 2260-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2261.1-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县级及以下行政区划代码
GB/T 2261.2-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地级及以上行政区划代码
GB/T 2261.3-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省级行政区划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