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村地区也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垃圾问题。传统的垃圾处理方式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化社会的需求,因此,农村垃圾分类与处理技术规范的制定显得尤为重要。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垃圾分类要求
根据垃圾的性质和来源,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其中,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等;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等;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果皮、蔬菜叶等;其他垃圾包括砖瓦、陶瓷、卫生间废纸等。
2. 垃圾收集要求
垃圾收集应当按照分类要求进行,不同类型的垃圾应当分别收集。收集设施应当设置在村庄或者居民区的合适位置,方便居民投放垃圾。收集设施应当定期清理和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3. 垃圾运输要求
垃圾运输应当按照分类要求进行,不同类型的垃圾应当分别运输。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垃圾不会泄漏或者污染环境。运输过程中应当注意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4. 垃圾处理要求
垃圾处理应当按照分类要求进行,不同类型的垃圾应当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可回收物应当进行分类回收和再利用;有害垃圾应当进行专门的处理,如化学处理、物理处理等;厨余垃圾应当进行堆肥处理或者沼气发酵;其他垃圾应当进行填埋处理或者焚烧处理。
5. 管理要求
垃圾分类与处理工作应当由村委会或者居委会负责,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和环保意识。同时,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垃圾分类与处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相关标准
GB/T 18920-2002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染控制标准
GB/T 18922-2002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 18923-2002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收集标准
GB/T 18924-2002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环境保护要求
GB/T 18925-2002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