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 2801.7-2019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
发布时间:2019-03-07 实施时间:2019-09-07
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在常温下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等。这些有机化合物的排放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排放标准进行规范。
DB37/ 2801.7-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主要适用于以下行业:印染、制革、造纸、制药、化妆品、涂料、油墨、胶粘剂、塑料、橡胶、合成纤维、纺织、食品加工、饮料、烟草、印刷、家具、建材、电子、电镀等其他行业。
该标准规定了以上行业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限值和监测方法。其中,排放限值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每单位时间内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的最大允许值。监测方法是指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进行实时监测和定期检测,以确保排放符合标准要求。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以上行业中的特殊排放源的排放限值和监测方法。特殊排放源包括废气处理设施、储罐、管道、泄漏源等。这些排放源的排放限值和监测方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执行。
相关标准
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16297-1996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地面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597-2001工业企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 50016-201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