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 2375-2019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19-06-03 实施时间:2019-11-01


工业炉窑是工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设备,但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制定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5-2019)。

该标准规定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限值,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氯化氢、氟化物、苯、甲苯、二甲苯、苯并[a]芘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排放限值分别为100mg/m³、100mg/m³、30mg/m³。此外,标准还规定了其他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具体可参考标准内容。

标准还规定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测方法和监测频次。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并应在排放口附近设置监测点。监测频次应根据排放量、污染物种类和排放特点等因素确定,但至少应每年监测一次。

标准还规定了数据处理和报告要求。监测数据应及时处理和报告,监测数据的处理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监测数据的报告应包括监测数据、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数据处理方法等内容。

相关标准
- GB 13271-2014 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HJ 633-2012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 HJ 634-2012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技术指南
- HJ 635-2012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处理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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