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448.4-2019
政务服务平台 第4部分:基础数据规范
发布时间:2019-03-21 实施时间:2019-04-21


政务服务平台是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渠道,其基础数据的质量和可用性直接影响到政务服务平台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为了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基础数据的质量和可用性,本标准制定了以下规范:

1. 命名规则
政务服务平台基础数据的命名应符合以下规则:
(1)名称应简洁明了,不得使用模糊、含糊或不易理解的词语;
(2)名称应具有唯一性,不得与其他数据元素重名;
(3)名称应使用英文或数字,不得使用中文或特殊字符。

2. 数据格式
政务服务平台基础数据的格式应符合以下规范:
(1)数据应以XML或JSON格式进行交换;
(2)数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3)数据应具有可读性和可扩展性。

3. 数据元素
政务服务平台基础数据应包含以下元素:
(1)数据元素名称;
(2)数据元素类型;
(3)数据元素长度;
(4)数据元素描述;
(5)数据元素取值范围;
(6)数据元素单位。

4. 数据质量要求
政务服务平台基础数据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数据应准确无误,不得存在错误或遗漏;
(2)数据应完整,不得存在缺失或不完整的情况;
(3)数据应及时更新,保证数据的时效性;
(4)数据应安全可靠,保证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相关标准
GB/T 20981-2007 信息技术 通用数据元和分类
GB/T 226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27779-2011 信息技术 电子政务 电子政务服务分类与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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