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334-2018
农药(莠去津原药及其固体制剂)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发布时间:2018-06-29 实施时间:2018-07-29
农药是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物质,但是由于其本身的毒性和使用过程中的不当操作,容易引发安全事故。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农药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农药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提高其生产安全水平而制定的。
本标准要求农药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包括隐患排查、隐患治理、隐患整改、隐患复查等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1. 隐患排查
农药企业必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后要及时记录并进行分类,对于重大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不会对生产安全造成影响。
2. 隐患治理
农药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隐患治理机制,对于发现的隐患要及时进行治理,确保不会对生产安全造成影响。治理过程中要注意安全操作,防止二次污染。
3. 隐患整改
农药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隐患整改机制,对于发现的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不会对生产安全造成影响。整改过程中要注意安全操作,防止二次污染。
4. 隐患复查
农药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隐患复查机制,对于已经整改的隐患要进行复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农药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相关标准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指南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