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135-2018
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发布时间:2018-02-01 实施时间:2018-03-01


建筑施工企业是建筑工程的主体,其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1. 组织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明确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2. 隐患排查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查内容、方法和时限,对建筑施工现场、设备、材料、人员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生产安全。

3. 隐患治理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分类处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4. 监督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可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管理的参考依据。

相关标准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
GB/T 50430-2007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GB/T 29993-2013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