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279-2018
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
发布时间:2018-06-12 实施时间:2018-07-12


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企业是一种典型的粉尘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高。为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危害的发生,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实施和评价。本标准要求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企业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对职业病危害风险进行评估、分级、管控和监测,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本标准要求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企业应当按照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并进行有效的实施和监督。

本标准要求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企业应当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的早期症状和异常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干预和治疗。

本标准要求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企业应当加强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和防护能力,增强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本标准要求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企业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档案管理制度,对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实施和评价进行记录和归档,以便于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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