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298-2018
轮胎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
发布时间:2018-06-12 实施时间:2018-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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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职业病危害问题日益凸显。轮胎制造企业作为一种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其从业人员长期处于高温、高压、高噪声、高粉尘等危害环境中,容易导致职业病危害。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一套科学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
轮胎制造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所处的工作环境进行评价,确定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为后续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提供依据。
2.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
根据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结果,将从业人员所处的工作环境分为不同的危害等级,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和管理措施。
3.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轮胎制造企业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降低从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防护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等。
4.职业病危害监测
轮胎制造企业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监测体系,对从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暴露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职业病危害问题。
5.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轮胎制造企业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确保从业人员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得到救治和保护。
相关标准:
GBZ/T 229.1-2010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Z/T 229.2-2010 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限值
GBZ/T 229.3-2010 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评价准则
GBZ/T 229.4-2010 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评价方法
GBZ/T 229.5-2010 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评价报告编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