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305-2018
乡镇综合气象服务站建设与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8-06-12 实施时间:2018-07-12


随着我国城乡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气象服务在各个领域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乡镇综合气象服务站是我国气象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乡镇居民、农民、企事业单位等提供气象服务的基础单位。本标准旨在规范乡镇综合气象服务站的建设和服务,提高气象服务水平,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乡镇综合气象服务站的建设和服务。

二、术语和定义
2.1 乡镇综合气象服务站
为满足乡镇居民、农民、企事业单位等对气象服务的需求,提供气象观测、预报、预警、咨询、服务等综合气象服务的单位。

2.2 气象观测
对大气、地面、水文、生态等要素进行定量测量和记录的活动。

2.3 气象预报
根据气象观测资料和气象模型预测方法,对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天气、气候、环境等进行预测的活动。

2.4 气象预警
根据气象预报和气象灾害的特点,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公众采取措施,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

2.5 气象咨询
为公众提供气象知识、气象服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2.6 气象服务
为公众提供气象信息、气象产品、气象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三、建设要求
3.1 建设位置
乡镇综合气象服务站应建设在乡镇中心或交通便利的地方,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3.2 建设条件
乡镇综合气象服务站应具备气象观测、气象预报、气象预警、气象咨询、气象服务等基本功能,同时应具备气象信息处理、气象产品制作、气象科普宣传等附加功能。

3.3 建设设施
乡镇综合气象服务站应配备气象观测设备、气象预报设备、气象预警设备、气象咨询设备、气象服务设备等必要设施。

3.4 建设人员
乡镇综合气象服务站应配备专业气象人员和服务人员,其中专业气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气象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服务要求
4.1 气象观测
乡镇综合气象服务站应按照国家气象观测规范进行气象观测,及时准确地记录气象要素数据,并及时上报气象部门。

4.2 气象预报
乡镇综合气象服务站应根据气象观测资料和气象模型预测方法,及时发布天气预报、气候预测等气象预报信息。

4.3 气象预警
乡镇综合气象服务站应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提醒公众采取措施,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

4.4 气象咨询
乡镇综合气象服务站应为公众提供气象知识、气象服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4.5 气象服务
乡镇综合气象服务站应为公众提供气象信息、气象产品、气象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五、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7724-2015 气象观测规范
GB/T 18856-2017 气象预报产品分类与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