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2671-2019
教育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标准
发布时间:2019-12-24 实施时间:202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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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能源消耗对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都有着重要的影响。为了促进教育机构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制定了本标准。
一、建筑能源消耗
1. 教育机构建筑能源消耗应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建筑能耗限额应不高于国家规定的限额标准。
2. 教育机构应采用节能型建筑材料和设备,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
3. 教育机构应加强建筑节能管理,定期进行能源消耗监测和评估,制定节能措施并加以实施。
二、水资源消耗
1. 教育机构应制定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的节约利用。
2. 教育机构应采用节水型设备,加强水资源的监测和管理。
3. 教育机构应加强水资源的回收和再利用,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三、电力消耗
1. 教育机构应制定电力管理制度,加强电力的节约利用。
2. 教育机构应采用节能型电器设备,加强电力消耗的监测和管理。
3. 教育机构应加强电力的回收和再利用,减少电力的浪费。
四、燃气消耗
1. 教育机构应制定燃气管理制度,加强燃气的节约利用。
2. 教育机构应采用节能型燃气设备,加强燃气消耗的监测和管理。
3. 教育机构应加强燃气的回收和再利用,减少燃气的浪费。
相关标准:
1. GB/T 50378-2019 建筑节能评价标准
2. GB/T 17167-2006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3. GB/T 50376-2018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4. GB/T 50377-2019 建筑节能施工与验收规范
5. GB/T 50379-2019 建筑节能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