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794-2019
高速公路团雾预警等级
发布时间:2019-12-24 实施时间:202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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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雾是一种常见的气象灾害,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威胁。为了及时预警和应对团雾天气,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制定了《高速公路团雾预警等级》标准。
该标准将团雾预警等级分为四级,分别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其中,Ⅰ级为最低等级,Ⅳ级为最高等级。不同等级的团雾预警标志也不同,Ⅰ级为蓝色三角形,Ⅱ级为黄色三角形,Ⅲ级为橙色三角形,Ⅳ级为红色三角形。
标准规定了团雾预警等级的划分标准和标志的设计要求。划分标准主要包括能见度、路面湿滑程度、路面结冰程度等因素。标志的设计要求包括标志的形状、颜色、尺寸、字体等方面。
标准还规定了团雾预警信息的发布和传递方式。预警信息应当及时发布到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路侧电子屏幕等易于被驾驶员注意到的位置。同时,预警信息还应当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方式进行传递,以便更多的驾驶员能够及时了解团雾预警信息。
该标准的实施,可以提高高速公路团雾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驾驶员提供更好的行车安全保障。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02-2016 质量管理体系用术语
GB/T 19003-2016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GB/T 19004-2016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GB/T 19005-2016 质量管理体系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