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797-2019
设施农业气象灾害现场调查规范
发布时间:2019-12-24 实施时间:2020-01-24


设施农业是指在人工控制的环境下,利用设施(如温室、大棚、塑料大棚等)进行农业生产的一种现代化农业形式。气象灾害是指由自然气象因素引起的对农业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如暴雨、干旱、冰雹、低温等。设施农业气象灾害现场调查是指在气象灾害发生后,对设施农业生产现场进行调查,了解灾情,评估损失,为灾后恢复提供科学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设施农业气象灾害现场调查,包括温室、大棚、塑料大棚等设施农业生产现场。调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气象、农业生产和调查技能,能够准确、全面地了解灾情,评估损失,编制调查报告。

设施农业气象灾害现场调查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了解灾情。调查人员应及时了解气象灾害的发生时间、地点、强度、持续时间等基本情况,了解设施农业生产现场的基本情况,包括设施类型、作物品种、生长期等。

2.现场勘查。调查人员应到现场进行勘查,了解灾情的具体情况,包括作物受灾情况、设施受损情况、灾情范围等。勘查时应注意安全,遵守现场管理规定,不得破坏现场环境和设施。

3.调查记录。调查人员应对现场勘查的情况进行记录,包括灾情描述、受灾面积、受灾程度、损失评估等内容。记录应准确、全面、规范,便于后续的分析和评估。

4.调查报告。调查人员应根据调查记录编制调查报告,报告应包括灾情描述、受灾面积、受灾程度、损失评估、灾后恢复建议等内容。报告应准确、全面、规范,便于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进行决策和处理。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提高设施农业气象灾害现场调查的规范化程度,减少调查误差,提高调查效率,为灾后恢复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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