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698.4-2020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 第4部分:电子商务经营者
发布时间:2020-08-20 实施时间:2020-09-20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人们购物的主要方式之一。然而,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如虚假宣传、欺诈行为、售后服务不到位等,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影响了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为了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放心消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 第4部分:电子商务经营者》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基本要求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遵守商业道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电子商务经营者还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等权益。

2. 服务质量要求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商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商品的质量、价格、配送等信息的明示,以及售后服务的及时、有效、周到等。此外,电子商务经营者还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

3. 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包括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公平交易权等。电子商务经营者还应当建立健全的退换货制度,保障消费者的退换货权益。同时,电子商务经营者还应当加强对商品质量的监管,确保商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4. 其他要求

电子商务经营者还应当加强对自身经营行为的监管,防止虚假宣传、欺诈行为等不良行为的发生。此外,电子商务经营者还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

相关标准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29490-2013 电子商务信用评价指南
GB/T 27922-2011 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