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1 本标准适用于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建设和管理。
1.2 合作社应当依法注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1.3 合作社应当按照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的要求,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提高农民的组织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农民的自我发展和共同发展。
二、合作社的建设
2.1 合作社应当根据当地的农业生产和市场需求,确定经营范围和业务方向,制定合理的发展计划和经营策略。
2.2 合作社应当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2.3 合作社应当注重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
三、合作社的管理
3.1 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的会员管理制度,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加强会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会员的参与度和认同感。
3.2 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保证财务安全和透明度,防范财务风险。
3.3 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提高业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满足客户需求。
3.4 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合作社的监督和管理,防范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四、附则
4.1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4.2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负责解释。
4.3 本标准未涉及的事项,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相关标准
GB/T 29800-2013 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
GB/T 29801-2013 合作社业务管理规范
GB/T 29802-2013 合作社监督管理规范
GB/T 29803-2013 合作社会员管理规范
GB/T 29804-2013 合作社人事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