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07/T 27.4-2020
婚姻家庭辅导工作规范 第4部分:服务要求
发布时间:2020-11-11 实施时间:2020-12-11
婚姻家庭辅导是指专业人员通过心理、社会、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对婚姻家庭问题进行诊断、评估和干预,帮助婚姻家庭成员解决问题,促进家庭和谐稳定的服务。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应当遵循以下服务要求:
1.服务对象
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的对象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其他家庭成员等。服务对象应当自愿参加婚姻家庭辅导,且具有一定的心理素质和认知能力。
2.服务内容
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方面:
(1)婚姻家庭问题的诊断和评估;
(2)婚姻家庭问题的干预和解决;
(3)婚姻家庭成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
(4)婚姻家庭成员的法律知识普及和指导。
3.服务方式
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的方式应当根据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选择,包括面对面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多种方式。服务方式应当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和个人信息,确保服务的安全和保密。
4.服务质量
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的质量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服务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和素养;
(2)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服务过程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服务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4)服务结果应当符合服务对象的期望和需求,且具有一定的实际效果和社会效益。
相关标准
GB/T 19633-2005 婚姻家庭咨询服务规范
GB/T 19634-2005 婚姻家庭咨询师职业技能标准
GB/T 19635-2005 婚姻家庭咨询机构管理规范
GB/T 19636-2005 婚姻家庭咨询服务质量评价标准
GB/T 19637-2005 婚姻家庭咨询服务信息公开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