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02/T 0003-2020
市级机关办公楼(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20-12-01 实施时间:2021-01-01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市级机关办公楼(区)物业管理服务的规范化管理。

二、基本要求
1. 物业服务企业应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物业服务资质证书,具备从事物业服务的能力和经验。
2. 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3. 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市级机关办公楼(区)的安全和稳定。
4. 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和服务评价机制,及时处理业主投诉和意见,并定期开展服务评价和满意度调查。
5. 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员工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服务内容
1. 日常维护保洁:包括办公楼内外的清洁、绿化、垃圾清运等工作。
2. 安全管理:包括安全巡查、消防设施维护、安全培训等工作。
3. 设备维护:包括电梯、空调、给排水、电力等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4. 环境卫生:包括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噪声控制、室内装修管理等工作。
5. 其他服务:包括会议室预定、快递收发、车辆管理等工作。

四、服务标准
1. 日常维护保洁:保证办公楼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垃圾及时清运,绿化养护良好。
2. 安全管理:保证安全巡查、消防设施维护、安全培训等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市级机关办公楼(区)的安全和稳定。
3. 设备维护:保证电梯、空调、给排水、电力等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维修和保养。
4. 环境卫生:保证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噪声控制、室内装修管理等工作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5. 其他服务:保证会议室预定、快递收发、车辆管理等工作服务规范、高效。

五、服务流程
1. 业主提出服务需求。
2.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服务需求并安排人员处理。
3. 物业服务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服务。
4. 物业服务人员完成服务后,向业主反馈服务情况。
5. 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服务评价和满意度调查。

六、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
1. 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开展服务评价和满意度调查,及时处理业主投诉和意见。
2.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处罚和整改。

相关标准
1. GB/T 50378-2019 建筑物业服务质量评价标准
2. GB/T 50379-2019 建筑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评价标准
3. GB/T 50380-2019 建筑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规范
4. GB/T 50381-2019 建筑物业服务企业人员素质要求
5. GB/T 50382-2019 建筑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