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14/T 0009-2021
党政机关司勤人员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21-11-10 实施时间:2021-12-10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党政机关司勤人员的管理。

二、司勤人员的职责
1.负责党政机关的餐饮、住宿、保洁、安全等工作;
2.保障党政机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3.维护党政机关的形象和声誉。

三、司勤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3.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4.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司勤人员的选拔任用
1.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公开招聘、内部推荐等方式选拔人员;
2.选拔人员应符合资格条件,并经过面试、考核等程序;
3.选拔人员应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进行试用期。

五、司勤人员的考核评价
1.定期对司勤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工作业绩、服务态度、纪律遵守等方面;
2.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司勤人员绩效、晋升、奖惩等方面的依据。

六、司勤人员的培训管理
1.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司勤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2.培训内容包括餐饮、住宿、保洁、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七、司勤人员的待遇保障
1.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给予司勤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2.保障司勤人员的休息、伙食、住宿等基本生活条件。

八、司勤人员的纪律处分
1.对违反工作纪律、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司勤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2.纪律处分应公开、公正、公平。

相关标准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应用指南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580-2017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要求
GB/T 27922-2011 服务质量评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