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供水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城镇供水水质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然而,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等原因,城镇供水水质安全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为了及时发现和处理水质突发事件,保障城镇供水水质安全,需要建立健全的城镇供水水质应急监测体系。
DB37/T 5041-2015 城镇供水水质应急监测技术规范是为了规范城镇供水水质应急监测工作,保障城镇供水水质安全,防止水质突发事件的发生而制定的。该标准规定了城镇供水水质应急监测的基本要求、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数据处理和报告等方面的内容。
该标准规定了城镇供水水质应急监测的基本要求,包括监测目的、监测对象、监测范围、监测时限、监测人员等方面的内容。监测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和处理水质突发事件,保障城镇供水水质安全;监测对象是城镇供水系统中的水源、水厂、输水管道、储水设施、供水管网等;监测范围包括水质指标、水量、水压等方面的内容;监测时限是指在水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最短时间内进行监测;监测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监测设备和仪器。
该标准还规定了城镇供水水质应急监测的监测内容,包括水质指标、水量、水压等方面的内容。水质指标包括常规指标、微生物指标、有机物指标、无机物指标等;水量包括供水总量、单元供水量等;水压包括进水压力、出水压力等。
该标准还规定了城镇供水水质应急监测的监测方法,包括采样方法、分析方法、检测方法等方面的内容。采样方法应根据监测对象的不同,采用不同的采样方法;分析方法应根据监测对象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检测方法应根据监测对象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检测方法。
该标准还规定了城镇供水水质应急监测的监测频次,包括日常监测、定期监测、事件监测等方面的内容。日常监测是指对城镇供水系统中的水源、水厂、输水管道、储水设施、供水管网等进行定期监测;定期监测是指对城镇供水系统中的水源、水厂、输水管道、储水设施、供水管网等进行定期监测;事件监测是指在水质突发事件发生后,对城镇供水系统中的水源、水厂、输水管道、储水设施、供水管网等进行监测。
该标准还规定了城镇供水水质应急监测的监测数据处理和报告,包括数据处理方法、数据报告内容等方面的内容。监测数据应及时处理和分析,对异常数据应及时报告和处理;数据报告内容应包括监测对象、监测时间、监测结果等方面的内容。
相关标准
GB/T 5750-2018 水质标准
GB/T 17219-1998 城市供水水质监测规范
GB/T 19495-2004 水质监测技术规范
GB/T 18204.3-2017 水质监测规范 第3部分:水中微生物的检验
GB/T 18204.4-2017 水质监测规范 第4部分:水中有机物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