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房屋建筑抗震设计、施工和验收。
二、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GB 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相同。
三、抗震设防烈度
农村房屋建筑抗震设防烈度应按照GB 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四、抗震设计
农村房屋建筑抗震设计应按照GB 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并应考虑以下因素:
(1)地震烈度;
(2)地基条件;
(3)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和高度;
(4)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重要程度;
(5)建筑物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
五、抗震构造
农村房屋建筑抗震构造应按照GB 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并应考虑以下因素:
(1)地震烈度;
(2)地基条件;
(3)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和高度;
(4)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重要程度;
(5)建筑物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
六、抗震验收
农村房屋建筑抗震验收应按照GB 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并应考虑以下因素:
(1)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和高度;
(2)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重要程度;
(3)建筑物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
七、施工要求
农村房屋建筑抗震施工应按照GB 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并应考虑以下因素:
(1)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和高度;
(2)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重要程度;
(3)建筑物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
八、使用与维护
农村房屋建筑抗震使用与维护应按照GB 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并应考虑以下因素:
(1)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和高度;
(2)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重要程度;
(3)建筑物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
相关标准
GB 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7-2017 建筑物节能设计标准
GB 50018-2018 建筑声学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