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在建设工程的各个阶段,为业主提供有关工程造价的咨询服务。本标准适用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个人。
一、基本要求
1.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和管理体系等条件。
2. 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个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3.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个人应当保守业务秘密,不得泄露业主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二、服务内容
1.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包括: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报告编制、工程造价咨询意见书编制、工程造价咨询培训等。
2. 工程造价咨询应当包括工程造价的预算、招标控制价、合同价款、变更价款、结算价款等方面的咨询。
3. 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应当包括工程造价的预算、招标控制价、合同价款、变更价款、结算价款等方面的分析和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4. 工程造价咨询意见书应当包括工程造价的预算、招标控制价、合同价款、变更价款、结算价款等方面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三、服务程序
1.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期限进行。
2.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按照服务程序进行,包括:签订服务合同、收集资料、分析资料、编制咨询报告或意见书、提交咨询报告或意见书、提供后续服务等。
四、服务报告
1. 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可靠,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2. 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应当包括咨询的基本情况、咨询的目的和任务、咨询的方法和过程、咨询的结论和建议等内容。
3. 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签字、盖章和备案。
五、服务质量控制
1.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服务质量的稳定和可靠。
2.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当对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3.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改进服务质量。
六、服务收费
1.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收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标准进行。
2.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当公开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并在服务合同中明确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02-2016 质量管理体系用术语
GB/T 19003-2016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和注册指南
GB/T 19011-2016 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GB/T 19580-2017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