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637-2011
婺源县古村落保护与利用
发布时间:2011-12-30 实施时间:2012-02-01


婺源县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众多的古村落,这些古村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乡村文化的重要代表。为了保护和利用这些古村落,婺源县制定了DB36/T 637-2011《婺源县古村落保护与利用》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要求:规定了古村落保护与利用的基本原则、目标和任务,要求保护与利用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保护与利用要注重文化传承和环境保护。

2.保护与利用的原则:规定了古村落保护与利用的原则,包括保护优先、利用为辅、保护与利用相结合、保护与开发相统一等。

3.保护与利用的内容:规定了古村落保护与利用的内容,包括古建筑、文化遗产、自然环境、乡村旅游等方面。

4.保护与利用的程序:规定了古村落保护与利用的程序,包括保护规划、保护设计、保护实施、保护评估等方面。

5.保护与利用的管理:规定了古村落保护与利用的管理,包括保护与利用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管理制度等方面。

6.保护与利用的监督:规定了古村落保护与利用的监督,包括监督机构、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等方面。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婺源县古村落的保护与利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该标准也为其他地区的古村落保护与利用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相关标准
GB/T 50346-2018 城乡规划术语
GB/T 50347-2018 城乡规划图式
GB/T 50348-2018 城乡规划设计规范
GB/T 50349-2018 城乡规划技术文件编制规范
GB/T 50350-2018 城乡规划公共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