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835-2015
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整车式称重系统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15-04-21 实施时间:2015-07-01


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整车式称重系统是指在高速公路上设置的用于计算车辆重量并收取计重收费的设备。该系统由称重仪表、传感器、数据采集器、数据处理器、显示器、通信设备等组成。本标准适用于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整车式称重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护和检验。

1. 技术要求
1.1 称重仪表
称重仪表应具有高精度、高可靠性、高稳定性、高抗干扰性等特点。其测量范围应符合国家计量法规定,且应具有自动校准、自动调零、自动故障诊断等功能。
1.2 传感器
传感器应具有高精度、高可靠性、高稳定性、高抗干扰性等特点。其测量范围应符合国家计量法规定,且应具有自动校准、自动调零、自动故障诊断等功能。
1.3 数据采集器
数据采集器应具有高速、高精度、高可靠性、高稳定性、高抗干扰性等特点。其采集频率应符合国家计量法规定,且应具有自动校准、自动调零、自动故障诊断等功能。
1.4 数据处理器
数据处理器应具有高速、高精度、高可靠性、高稳定性、高抗干扰性等特点。其处理速度应符合国家计量法规定,且应具有自动校准、自动调零、自动故障诊断等功能。
1.5 显示器
显示器应具有高亮度、高清晰度、高可靠性、高稳定性、高抗干扰性等特点。其显示内容应符合国家计量法规定,且应具有自动校准、自动调零、自动故障诊断等功能。
1.6 通信设备
通信设备应具有高速、高可靠性、高稳定性、高抗干扰性等特点。其通信协议应符合国家计量法规定,且应具有自动校准、自动调零、自动故障诊断等功能。

2. 测试方法
2.1 精度测试
对称重仪表、传感器、数据采集器、数据处理器、显示器进行精度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国家计量法规定。
2.2 稳定性测试
对称重仪表、传感器、数据采集器、数据处理器、显示器进行稳定性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国家计量法规定。
2.3 抗干扰性测试
对称重仪表、传感器、数据采集器、数据处理器、显示器进行抗干扰性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国家计量法规定。

3. 检验规则
3.1 外观检验
对称重仪表、传感器、数据采集器、数据处理器、显示器进行外观检验,应符合国家计量法规定。
3.2 功能检验
对称重仪表、传感器、数据采集器、数据处理器、显示器进行功能检验,应符合国家计量法规定。
3.3 精度检验
对称重仪表、传感器、数据采集器、数据处理器、显示器进行精度检验,应符合国家计量法规定。

4. 标志
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整车式称重系统应在设备上标明生产厂家、型号、生产日期、精度等信息。

5. 包装、运输和贮存
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整车式称重系统应在包装、运输和贮存过程中注意防潮、防震、防晒等措施,以保证设备的完好性和精度。

相关标准:
GB/T 7724-2008 计量术语
GB/T 7725-2004 计量系统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GB/T 7726-2008 计量系统的管理要求和实施指南
GB/T 7727-2008 计量系统的测量过程控制和测量数据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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