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服务中心成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桥梁,为民众提供各种行政服务。而窗口单位则是行政服务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面对民众,承担着服务民众的重要任务。因此,对窗口单位的满意度评价显得尤为重要。
本标准旨在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满意度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结果处理和评价报告编制等内容,以提高窗口单位服务质量,满足民众需求,促进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良好关系。
一、基本要求
1. 窗口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满意度评价制度,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2. 窗口单位应当积极采纳民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3. 窗口单位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二、评价指标
1. 服务态度:包括工作人员的礼貌、热情、耐心等方面。
2. 服务效率:包括办理业务的速度、准确度等方面。
3. 服务质量:包括业务知识的掌握程度、业务处理的规范性等方面。
4. 环境卫生:包括窗口单位的整洁度、卫生状况等方面。
三、评价方法
1. 问卷调查: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向民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2. 客户满意度指数(CSI):采用CSI指数的方式,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3. 抽样调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对民众进行满意度评价。
四、评价结果处理
1. 对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评价报告。
2. 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五、评价报告编制
1. 评价报告应当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评价结果。
2. 评价报告应当包括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结果、改进措施等内容。
相关标准
-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 GB/T 50378-2019 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规范
- GB/T 50379-2019 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质量评价规范
- GB/T 50380-2019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规范
- GB/T 50381-2019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质量评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