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净单位建设是干净小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提高的重要手段。本标准针对单位建设提出了以下要求:
1.基本原则
干净单位建设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管理、资源化利用”的原则,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推广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提高单位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2.建设内容
干净单位建设应包括以下内容:
(1)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包括垃圾桶、垃圾箱、垃圾分类桶、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等;
(2)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垃圾分类、垃圾清运、环境卫生检查等;
(3)环保宣传教育:包括环保知识宣传、环保意识培养、环保行为引导等;
(4)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纸回收、废旧物品回收、厨余垃圾处理等。
3.建设要求
干净单位建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1)环境卫生设施应齐全、规范、美观,符合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2)垃圾分类应实行“可分类的垃圾必须分类,不可分类的垃圾必须减量”的原则;
(3)环境卫生管理应实行“日常管理、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制度;
(4)环保宣传教育应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场合,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手段,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5)资源回收利用应实行“分类回收、资源化利用”的原则,推广废品回收、厨余垃圾处理等技术。
4.建设程序
干净单位建设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确定建设目标和任务;
(2)制定建设方案和计划;
(3)组织实施建设工作;
(4)开展环保宣传教育;
(5)建设评价和总结。
5.建设评价
干净单位建设应进行定期评价和检查,评价内容包括环境卫生设施、垃圾分类、环境卫生管理、环保宣传教育和资源回收利用等方面。评价结果应作为单位建设的重要依据,对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和改进。
相关标准
GB/T 18920-2002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投放标准
GB/T 18484-2001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染控制标准
GB/T 18485-2001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 18486-2001 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 18487-2001 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染控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