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419-2017
江西省生活用水定额
发布时间:2017-12-29 实施时间:2018-03-01
江西省生活用水定额是为了保障城镇居民的生活用水需求,制定的一项标准。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人均日用水量
江西省生活用水定额规定,城镇居民人均日用水量为120升。其中,生活用水包括饮用水、洗浴水、厨房用水、洗衣用水等。
2. 水质要求
江西省生活用水定额规定,供应给城镇居民的生活用水应符合国家和江西省的相关水质标准。其中,饮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的要求。
3. 供水压力
江西省生活用水定额规定,供应给城镇居民的生活用水应保证供水压力稳定,不低于0.2MPa。
4. 供水时间
江西省生活用水定额规定,供应给城镇居民的生活用水应保证24小时供水。
5. 供水方式
江西省生活用水定额规定,供应给城镇居民的生活用水可以采用集中供水和分散供水两种方式。其中,集中供水应采用管网供水,分散供水应采用水井或水泵供水。
以上是江西省生活用水定额的主要内容。该标准的制定,有利于规范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的供应,保障居民的生活用水需求,提高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
相关标准
1. 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 CJ/T 206-2016 城市供水管网设计规范
3. GB/T 17219-1998 城市供水压力规范
4. GB/T 18920-2002 城市供水水质监测规范
5. GB/T 50091-2018 城市供水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