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农业用水是江西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为了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江西省制定了DB36/T 619-2017江西省农业用水定额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农作物用水定额
该标准规定了江西省各类农作物的用水定额,包括水稻、小麦、玉米、豆类、蔬菜、果树等。其中,水稻的用水定额为6000-7500立方米/公顷,小麦的用水定额为3000-4500立方米/公顷,玉米的用水定额为4500-6000立方米/公顷,豆类的用水定额为3000-4500立方米/公顷,蔬菜的用水定额为4500-6000立方米/公顷,果树的用水定额为3000-4500立方米/公顷。
2. 灌溉设施的设计和建设要求
该标准还规定了灌溉设施的设计和建设要求,包括灌溉渠道的设计和建设、灌溉水源的选择和利用、灌溉设备的选型和使用等。其中,灌溉渠道的设计和建设要求保证渠道的稳定性和通水能力,灌溉水源的选择和利用要充分考虑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性,灌溉设备的选型和使用要保证设备的高效性和可靠性。
3. 农业用水管理
该标准还规定了农业用水的管理要求,包括农业用水的计量和监测、农业用水的节约和减损、农业用水的保护和治理等。其中,农业用水的计量和监测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实现对农业用水的精确计量和实时监测,农业用水的节约和减损要通过科学合理的灌溉方式和管理措施实现,农业用水的保护和治理要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和治理,保证农业用水的可持续利用性。
相关标准
GB/T 18920-2002农业灌溉用水计量
GB/T 18921-2002农业灌溉用水节约与减损
GB/T 18922-2002农业灌溉用水保护与治理
GB/T 18923-2002农业灌溉用水设施设计与建设
GB/T 18924-2002农业灌溉用水设备选型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