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是指建设在城市、乡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区域内,以便于快速响应、迅速出动、快速灭火为主要目的的消防设施。本标准适用于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和管理。
选址要求
微型消防站应选址在人口密集区域内,距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重要公共建筑等场所不超过500米。选址应考虑到消防车辆进出的便利性和消防水源的供应情况。
建筑设计要求
微型消防站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设计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层。建筑材料应具有一定的防火性能,建筑内部应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存放室。
消防设施配置要求
微型消防站应配置消防水源、消防泵、消防水枪、消防栓、消防水带等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应保证供水充足、水压稳定。消防泵应具有自动启动、自动停止、自动切换等功能。消防水枪、消防栓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重要公共建筑等场所附近。消防水带应设置在消防车辆进出口附近。
消防人员配备要求
微型消防站应配备专职消防人员,消防人员应具有消防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消防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保证其消防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水平。
消防车辆配置要求
微型消防站应配置消防车辆,消防车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车辆应具有快速出动、快速灭火的能力,车辆内部应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
消防器材配备要求
微型消防站应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消防器材应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栓等。
消防培训要求
微型消防站应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灭火技能等。消防培训应针对不同的消防人员进行分类培训,保证其消防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水平。
相关标准
-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GB 50045-95 消防水源及消防给水设施设计规范
- GB 50084-2001 建筑消防设施设计规范
- GB 50851-2014 消防车辆
- GB 17945-2010 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