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731-2018
初烤烟的保管和分级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18-11-28 实施时间:2019-06-01
初烤烟是指经过初步烤制后的烟叶,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后续的加工和销售。为了保证初烤烟的质量和安全,需要对其进行保管和分级。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初烤烟的保管和分级而制定的。
一、保管要求
1. 初烤烟应存放在通风、干燥、无异味的仓库中,仓库内温度应控制在10℃~30℃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60%~75%之间。
2. 初烤烟应放置在干净、无异味的木箱或编织袋中,每箱或袋重量不得超过50kg。
3. 初烤烟应定期检查,如发现有虫害、霉变等情况,应及时处理。
二、分级要求
1. 初烤烟应按照烟叶的大小、形状、颜色、质地等特征进行分级。
2. 分级应在干燥、通风的场所进行,分级时应注意避免烟叶受潮。
3. 分级后的初烤烟应按照等级分别存放,每个等级应有明确的标识。
三、其他要求
1. 初烤烟的保管和分级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和分级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
2. 初烤烟的保管和分级应记录相关信息,包括存放时间、存放位置、分级等级等。
3. 初烤烟的保管和分级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相关标准
GB/T 16159-2012 烟叶分级方法
GB/T 16160-2012 烟叶质量检验规程
GB/T 16161-2012 烟叶储藏条件
GB/T 16162-2012 烟叶储藏设备
GB/T 16163-2012 烟叶储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