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1092-2018
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公示与异议处理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18-12-29 实施时间:2019-07-01
公共信用信息是指反映个人、组织或其他主体信用状况的信息,包括信用评价、信用记录、信用承诺、信用惩戒等内容。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和异议处理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和异议处理工作,提高公共信用信息的质量和可信度,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DB36/T 1092-2018《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公示与异议处理管理规范》。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和异议处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开透明、客观公正、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保护隐私等原则。
2.归集和公示的内容和方式。包括归集和公示的信息内容、信息来源、信息采集方式、信息发布方式等方面的规定。
3.异议处理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异议处理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结果公示等程序和要求。
4.公共信用信息的保护和使用。包括公共信用信息的保密、安全、合法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该标准适用于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和异议处理工作,适用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各类主体。实施该标准有助于提高公共信用信息的质量和可信度,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相关标准
GB/T 22080-2008 信用评价体系基本规范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与指南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29490-2013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指南
GB/T 33538-2017 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