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1138-2019
“江西绿色生态”品牌评价通用要求
发布时间:2019-07-03 实施时间:2020-01-01
江西省是我国重要的绿色生态产业基地之一,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迅速。为了推动江西绿色生态产业的发展,提高江西绿色生态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了《江西绿色生态品牌评价通用要求》标准。
本标准主要包括江西绿色生态品牌的定义、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结果的公示等内容。其中,江西绿色生态品牌的定义是指在江西省内生产、加工、销售的符合江西省绿色生态产业标准的产品或服务,具有绿色、生态、环保、健康等特点,且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评价指标方面,本标准主要从产品或服务的绿色、生态、环保、健康、安全、品质、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评价方法主要包括申报、初审、现场评审、终审等环节,评价结果的公示主要包括评价报告的发布、品牌标识的授权等。
本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江西绿色生态品牌的评价工作,提高江西绿色生态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江西绿色生态产业的发展。同时,本标准也为江西省内的绿色生态品牌提供了一个公正、公开、透明的评价标准,有利于消费者选择绿色生态产品或服务,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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