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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发布时间:2019-07-17 实施时间:2019-09-01


有机化工行业是指生产、加工和使用有机化合物的企业,包括石油化工、化学制品、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这些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这些物质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都有一定的危害。因此,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有机化工行业中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其中,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在标准状态下(温度为20℃,压力为101.3kPa)饱和蒸汽压大于0.01kPa的有机化合物。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化工行业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限制。其中,不同的行业和工艺有不同的排放限制。例如,对于石油化工行业,本标准规定了不同的排放限制,包括炼油、裂解、重整、加氢等工艺。对于化学制品行业,本标准规定了不同的排放限制,包括有机合成、聚合、脱水、氧化等工艺。对于橡胶和塑料制品行业,本标准规定了不同的排放限制,包括橡胶加工、塑料加工、涂料和油墨制造等工艺。

本标准还规定了有机化工行业中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要求。其中,监测包括在线监测和定期监测。在线监测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对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实时监测,以确保排放符合标准要求。定期监测是指对排放口进行定期监测,以确保排放符合标准要求。

本标准还规定了有机化工行业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管理要求。其中,管理包括排放许可证管理、排放清单管理、排放量核算管理等。排放许可证管理是指对有机化工企业进行排放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以确保排放符合标准要求。排放清单管理是指对有机化工企业进行排放清单的编制和管理,以便于监管部门对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和管理。排放量核算管理是指对有机化工企业进行排放量核算的管理,以确保排放量符合标准要求。

相关标准
- GB 31570-2015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 GB 37823-2019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传输与共享技术要求
- GB 37822-2019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处理与评价技术要求
- GB 37821-2019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采集与处理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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