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 1101.6-2019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
发布时间:2019-07-17 实施时间:2019-09-01
家具制造业是一种典型的VOCs排放行业,其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涂料、胶水、清漆等材料中含有大量的VOCs,这些物质在生产过程中挥发出来,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为了减少这种危害,国家制定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GB 37823),其中第6部分是针对家具制造业的。
本标准规定了家具制造业中VOCs的排放限值、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数据处理和报告要求等内容。其中,排放限值是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根据本标准,家具制造企业应当在生产过程中控制VOCs的排放,使其排放浓度不超过规定的限值。具体的排放限值如下:
1. 家具制造企业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胶水、清漆等材料,并按照生产工艺要求使用。
2. 家具制造企业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VOCs治理设备,确保VOCs排放浓度不超过以下限值:
(1)喷涂工序:100mg/m³;
(2)其他工序:50mg/m³。
此外,本标准还规定了VOCs排放监测的方法和频次。家具制造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和频次对VOCs排放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及时上报环保部门。监测数据的处理和报告也是本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标准的实施,对于减少家具制造业中VOCs的排放,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促进了家具制造企业的技术升级和产业转型,推动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相关标准
- GB 37823-2019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 DB36/ 1101.1-2019 印刷工业
- DB36/ 1101.2-2019 汽车制造业
- DB36/ 1101.3-2019 木制品制造业
- DB36/ 1101.4-2019 电子电器制造业